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原则有变化
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有两处政策变化,考生须引起注意。
其一,同批次不准兼报。因我省已采取高考后知分、知控制线填报志愿,已不存在高分考生无法明确选报艺术类还是文史或理工类专业的不确定性。2010年起,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内报考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志愿同时不准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志愿。
其二,美术类专业统一了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起,我省省属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的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在吉林省招生院校和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可参照执行。
专业成绩前三名者,文化课成绩可适当降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聂艺 宣)